1、龍沙區(qū) 龍沙區(qū)為齊齊哈爾市老城區(qū)之一。 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戰(zhàn)爭勝利后,1946年5月,齊齊哈爾市政府將全市原偽滿時期的11個區(qū)劃為6個區(qū),今龍沙區(qū)城區(qū)分屬二區(qū)和三區(qū)。 1954年12月11日,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批準,將原市內(nèi)6個區(qū)調(diào)整為4個,以原四區(qū)的全部區(qū)域和一區(qū)、三區(qū)、五區(qū)各一部分區(qū)域,設立龍沙區(qū)。 1958年1月30日,撤銷永定區(qū),將其一部分區(qū)域并入龍沙區(qū)。 同年12月,全市實現(xiàn)“人民公社化”,將原6個區(qū)改建為龍沙等10個人民公社(區(qū))。 1961年8月30日,將新華、龍沙公社合并為龍沙區(qū)。 同時,將光榮管理區(qū)和龍沙園藝農(nóng)場合并為龍沙農(nóng)業(yè)分社。 1972年將郊區(qū)所屬的大民公社,劃歸龍沙區(qū)管轄。 名稱沿用至今。 |
2、建華區(qū) 其地原名“卜奎”(或卜魁)。 清康熙二十四年(1685),黑龍江將軍設置茂興(今肇源縣茂興鎮(zhèn))至黑龍江城(今黑河市璦琿鎮(zhèn))驛站,于此設卜奎站。 清康熙三十一年(1692),于卜奎修筑齊齊哈爾城,別名“卜奎”。 1949年為第一區(qū)。 1954年設立北關區(qū)。 1958年改建華公社。 1961年改為建華區(qū)。 名稱沿用至今。 |
3、鐵鋒區(qū) 鐵鋒區(qū)原名鐵東區(qū),意為“鐵路之東”,后改為鐵鋒區(qū)。 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戰(zhàn)爭勝利后,1946年5月,齊齊哈爾市政府將全市原偽滿時期的11個區(qū)劃為6個區(qū),今鐵鋒區(qū)所轄區(qū)域的大部分為六區(qū)。 1954年12月,經(jīng)省政府批準,以原六區(qū)的全部和五區(qū)一部分區(qū)域,設立鐵東區(qū)。 1958年1月撤銷永定區(qū),將其一部分區(qū)域劃給鐵東區(qū)。 同年12月,全市實現(xiàn)“人民公社化”,將原6個區(qū)改建為10個公社。 1961年8月,將11個人民公社調(diào)整為7個區(qū),其中將鐵鋒、火車頭、和平3個公社合并為鐵鋒區(qū)。 1974年將邊屯公社由郊區(qū)劃歸鐵鋒區(qū)管轄。 1978年將邊屯公社所轄扎龍地區(qū)劃出,增設扎龍公社。 名稱沿用至今。 |
4、昂昂溪區(qū) 清初形成聚落,清代晚期稱昂阿奇屯。 清末,中東鐵路通車設站,并被劃為鐵路附屬地。 由于它是中東鐵路西部線中間的一個重要火車站,商工、運輸各業(yè)迅速發(fā)展,形成了較為繁榮小城鎮(zhèn)。 1938年偽滿實行街村制,昂昂溪為龍江縣屬昂昂溪街。 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戰(zhàn)爭勝利后,1946年6月劃歸新設置的龍東縣管轄,縣政府駐昂昂溪街。 1948年3月,將龍東縣并入龍江縣,設置第九區(qū)。 1952年10月,設置區(qū)級昂昂溪鎮(zhèn)。 1954年10月,劃歸齊齊哈爾市管轄,遂設市轄昂昂溪區(qū)。 1961年8月,將榆屯管理區(qū)劃歸昂昂溪區(qū),并改稱農(nóng)業(yè)分社。 1969年,昂昂溪區(qū)與郊區(qū)合并,為齊齊哈爾市郊區(qū)。 1970年3月,昂昂溪與郊區(qū)分設,仍為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(qū)。 1973年,將郊區(qū)水師營公社劃歸昂昂溪區(qū)。 名稱沿用至今。 |
清初形成聚落,隸屬齊齊哈爾副都統(tǒng)管轄。 清末,中東鐵路通車設富拉爾基站,隸屬龍江縣管轄。 東北淪陷時期,始設富拉爾基保,后改設富拉爾基村。 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戰(zhàn)爭勝利后,1946年6月,龍江縣民主政府移駐富拉爾基,設置富拉爾基區(qū),后改為第一區(qū),成為龍江縣城。 1954年10月,劃歸齊齊哈爾管轄,設置富拉爾基區(qū)。 1958年12月,分為齊齊哈爾市紅岸、紅寶石2公社。 1961年8月,紅岸、紅寶石2公社合并為富拉爾基公社。 1980年6月,更名為富拉爾基區(qū),隸屬齊齊哈爾市。 名稱沿用至今。 |
6、碾子山區(qū) 清代晚期形成聚落,1914年設碾子山火車站。 隸屬龍江縣第二區(qū)管轄。 東北淪陷后,始設碾子山保,后改設碾子山村。 1945年,“九三”抗日戰(zhàn)爭勝利后,始設碾子山區(qū),后改為第四區(qū)。 1952年10月,設置碾子山鎮(zhèn)。 1958年9月,將碾子山鎮(zhèn)改稱超美人民公社。 同年12月,以華安機械廠為主體“廠社合并”,成立華安人民公社,由嫩江專員公署領導。 1959年,將甘南縣中興公社的三皇廟、簸箕山、馬架屯劃歸華安公社管轄。 1960年5月,劃歸齊齊哈爾市管轄。 1960年12月,將華安公社改為華安區(qū)。 1961年8月,成立華安公社農(nóng)村分社,9月政企分。 1980年6月將躍進街道所轄農(nóng)村劃出,增設曙光人民公社。 1983年12月,將華安區(qū)改為碾子山區(qū),名稱沿用至今。 |
清康熙三十七年(1698)后,隸屬齊齊哈爾副都統(tǒng)管轄。 清末民初,始屬龍江府,后隸龍江縣。 1945年“九三"抗日戰(zhàn)爭勝利后,梅里斯一帶,歸龍江縣第七、八、九區(qū)管轄。 1954年10月,劃歸齊齊哈爾市管轄,同時設立臥牛吐達斡爾族自治區(qū)和達呼店、虎爾虎拉等農(nóng)村區(qū)。 1956年11月2日,黑龍江省人民委員會批準,將臥牛吐、榆樹屯、達呼店、虎爾虎拉等4個農(nóng)村區(qū)合并,設立梅里斯達斡爾族區(qū)。 1958年12月,全市實現(xiàn)“人民公社化”,改為華豐人民公社,1961年8月改為郊區(qū)。 1980年3月1日,經(jīng)省政府批準,將齊齊哈爾市郊區(qū)更名為梅里斯區(qū)。 1988年7月11日,國務院批準,將齊齊哈爾市梅里斯區(qū)改為梅里斯達斡爾族區(qū)。 |
8、龍江縣 清代,今龍江縣東部和北部地區(qū)屬齊齊哈爾副都統(tǒng)轄區(qū),西南部為札賚特旗游牧地。 光緒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(1905年1月29日),黑龍江將軍奏準,設置黑水廳,駐齊齊哈爾城。 清光緒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(1908年8月5日),清廷批準,將黑水廳改設龍江府。 因其系黑龍江省首府,故名“龍江府”,府治齊齊哈爾城,由省直轄。 中華民國成立后,1913年2月,改龍江府為龍江縣,縣署駐齊齊哈爾城,由龍江道管轄。 1915年3月,于景星鎮(zhèn)地方設置景星設治局,由龍江道管轄。 1916年2月,將甘井子佐治局劃歸布西設治局管轄。 1929年2月,裁撤龍江道,龍江縣改由省直轄。 東北淪陷后,初隸黑龍江省,1934年12月劃歸龍江省管轄。 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戰(zhàn)爭勝利后,劃歸嫩江省管轄。 1946年4月,縣政府遷駐“富拉爾基”。 同年6月,將東部地區(qū)劃出,設置龍東縣;1948年4月,撤銷龍東縣并入龍江縣。 1949年5月,嫩江、黑龍江兩省合并為黑龍江省,歸黑龍江省管轄。 1954年8月設立嫩江專區(qū),劃歸嫩江專區(qū)管轄。 同年10月,將達斡爾族自治區(qū)、昂昂溪鎮(zhèn)、富拉爾基鎮(zhèn)和榆樹屯、達呼店等地劃歸齊齊哈爾市管轄;將第十區(qū)分別劃歸泰來縣和杜爾伯特旗管轄。 1955年9月,龍江縣政府遷駐朱家坎鎮(zhèn)(今龍江鎮(zhèn))。 1956年3月,國務院批準,撤銷景星縣,并入龍江縣。 1958年9月,將朱家坎鎮(zhèn)改為龍江鎮(zhèn),同年12月將碾子山鎮(zhèn)劃歸嫩江專區(qū)管轄,后劃歸齊齊哈爾市。 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,嫩江專區(qū)一度撤銷時,曾劃歸齊齊哈爾市領導。 1984年12月15日,國務院批準撤銷嫩江地區(qū),從1985年1月1日起劃歸齊齊哈爾市領導。 龍江縣名稱沿用至今。 |
9、依安縣 原系依克明安旗故地,設治前為拜泉、林甸、龍江和依克明安4縣(旗)的接合部。 1923年10月20日,設置依安設治局,將拜泉、林甸、龍江3縣和依克明安旗各一部分地方劃出為依安設治局管轄區(qū)域,設治局駐龍泉鎮(zhèn)(今依龍鎮(zhèn))。 1929年1月,依安設治局晉升為三等縣,由省直轄。 東北淪陷后,初隸黑龍江省,1934年12月劃歸龍江省,1939年6月劃歸新設之北安省管轄。 1941年10月,偽縣公署由龍泉村泰安街(今依安鎮(zhèn))。 1945年“九三抗日戰(zhàn)爭勝利后,歸黑龍江省管轄。 1947年10月,因縣政府駐泰安鎮(zhèn),經(jīng)東北政委會批準,將依安縣改為泰安縣。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,1952年5月,因與山東省泰安縣重名,經(jīng)中央人民政府內(nèi)務部批復,恢復原名,仍稱依安縣。 1954年8月,松、黑兩省合并后,劃歸新設立的嫩江專區(qū)管轄。 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,嫩江專區(qū)一度撤銷時,曾劃歸齊齊哈爾市領導。 1985年1月1日,嫩江地區(qū)正式撤銷,劃歸齊齊哈爾市領導。 名稱沿用至今。 |
10、泰來縣 隋唐為室韋族居住之地,遼、金為泰州轄境,元屬中書省泰寧路,明屬奴兒干都司朵顏衛(wèi),清初為科爾沁蒙古十旗的札賚特旗游牧地。 清末,清光緒三十二年(1906),黑龍江將軍轄區(qū)設置大賚廳后,隸屬大賚廳管轄。 清光緒三十三年(1907),在嫩江西岸設置哈拉霍碩(今泰來縣城東北部)屯墾局,管理北洋陸軍退伍兵屯墾事宜。 清宣統(tǒng)元年(1909)撤銷位于江東多耐站的武興設治所,并入哈拉霍碩屯墾局,管理杜爾伯特、扎賚特兩旗荒務,改稱杜扎兩旗屯墾局。 中華民國成立后,1913年11月19日,批準撤銷杜扎兩旗屯墾局,于泰來鎮(zhèn)設置泰來設治局,屬黑龍江省管轄。 翌年6月,將原屬大賚縣的塔子城劃歸泰來設治局管轄。 1917年1月1日,將泰來設治局升格改設泰來縣,列為三等縣,縣署駐泰來鎮(zhèn),隸屬龍江道。 1927年5月,將泰來縣嫩江江東地區(qū)劃出設置泰康設治局。 1929年2月,裁撤龍江道,改由省直轄。 東北淪陷后,初隸黑龍江省,1934年12月劃歸龍江省管轄。 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戰(zhàn)爭勝利后,劃歸嫩江省管轄。 1949年5月撤銷嫩江省,劃歸黑龍江省管轄。 1954年8月設立嫩江專區(qū),隸屬嫩江專區(qū)。 同年10月,將龍江縣第十區(qū)(九河村除外)劃入改設第十一區(qū)。 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,嫩江專區(qū)一度撤銷時,曾劃歸齊齊哈爾市領導。 1984年12月15日國務院批準撤銷嫩江地區(qū),從1985年1月1日起劃歸齊齊哈爾市領導。 名稱沿用至今。 |
11、甘南縣 屬齊齊哈爾副都統(tǒng)轄區(qū),為布特哈游牧地。 清末放荒招墾,設立荒務機構。 光緒三十一年(1905)于郭爾羅斯后旗巡防局啟用“總理甘井子荒務之關防”,翌年于二站(由齊齊哈爾城至呼倫貝爾驛道的第二站,故名二站)附近勘定城基。 清光緒三十三年(1907)“街基落成”,荒務行局遷抵二站(今甘南鎮(zhèn))。 光緒三十四年(1908),撤銷荒務行局設置甘井子巡防局,隸屬西布特哈總管。 中華民國成立后,1914年7月,改設甘井子佐治局,隸屬龍江縣管轄。 同年10月9日批準,將甘井子佐治局改為甘井子縣佐。 1916年2月,劃歸布西設治局管轄。 1925年12月1日,黑龍江省長公署令,將甘井子佐治局改設甘南設治局,駐地二站改為甘南鎮(zhèn),隸屬龍江道管轄。 1929年2月,龍江道撤銷后,改由省直轄。 東北淪陷后,1933年10月1日,改為甘南縣,隸屬黑龍江省。 1934年12月,劃歸偽龍江省管轄。 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戰(zhàn)爭勝利后,劃歸嫩江省管轄。 1949年5月,撤銷嫩江省,劃歸黑龍江省管轄。 1954年8月設立嫩江專區(qū),歸嫩江專區(qū)管轄。 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,嫩江專區(qū)一度撤銷時,曾歸齊齊哈爾市領導。 1985年1月1日,嫩江地區(qū)正式撤銷后,劃歸齊齊哈爾市領導。 并沿用至今。 |
12、富?h 先秦屬濊貊。 兩漢、三國迄晉時為夫馀屬地。 后魏、北齊時期屬豆莫婁地。 隋屬靺鞨黑水部。 唐屬黑水靺鞨。 遼屬東京道長春州北境及東北路統(tǒng)軍司。 金以烏裕爾河為中心設置蒲與(一作蒲峪)路(路治在今克東縣金城公社古城大隊)。 元為斡赤斤分地,后屬孛苦江軍民萬戶府。 明屬奴兒干都司福余衛(wèi)。 清屬黑龍江將軍齊齊哈爾副都統(tǒng)。 康熙二十四年(1685年),建立驛站,設塔哈爾站(今塔哈站)、寧年站(今富裕鎮(zhèn)),后改大來克屯。 清末民初,今富裕西部屬龍江府(后改龍江縣),東部屬依克明安旗。 1929年設富裕設治局,駐五棵樹,后遷駐隆昌鎮(zhèn)(今富路鎮(zhèn),原稱大來克村),由省直轄。 1933年10月,改為富?h,屬黑龍江省。 1934年12月,屬龍江省。 1945年,劃歸嫩江省。 1948年6月,依克明安旗并入富?h。 1949年11月,縣政府遷駐寧年鎮(zhèn)(后改名富裕鎮(zhèn))。 1949年5月,屬黑龍江省。 1954年8月,屬嫩江專區(qū)。 1960年1月,劃歸齊齊哈爾市。 1961年10月,歸嫩江。 1985年1月,劃歸齊齊哈爾市。 此名稱沿用至今。 |
13、克山縣 克山一帶,清代屬布特哈游牧地,清末添設民官,歸訥河直隸廳管轄。 中華民國成立后,1915年3月18日,于訥河縣屬三站地方設量克山設治局,隸屬龍江道管轄,衙暑初設二克山。 同年8月2日批準,改設克山縣,后將縣署移駐三站(亦稱察霍鎮(zhèn).今克山縣城)。 1929年2月,裁撤龍江道,改由省直轄。 11月,將二克山一帶劃出設置克東設治局。 東北淪陷后,初隸黑龍江省,1934年12月劃歸龍江省管轄。 1939年6月,劃歸新設之北安省管轄。 1945年"九三"抗日戰(zhàn)爭勝利后,隸屬黑龍江省管轄。 1954年8月,松江、黑龍江兩省合并后,由省直轄。 1956年3月,劃歸嫩江專區(qū)管轄。 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,嫩江專區(qū)一度撤銷時,曾歸齊齊哈爾市領導。 1985年1月,嫩江地區(qū)正式撤銷,劃歸齊齊哈爾市領導。 名稱沿用至今。 |
14、克東縣 隋唐屬室韋轄地,五代屬契丹,金設蒲峪路,明屬奴兒干都司福余衛(wèi),清為布特哈游牧地。 中華民國初期,先后屬訥河、克山縣管轄。 1929年1月10日,將克山縣東部劃出設置克東設治局,駐二克山鎮(zhèn),同年2月將克東設治局遷至德都鎮(zhèn),改稱德都設治局。 1929年12月1日由黑龍江省政府批準設治,仍名為克東設治局,由黑龍江省直轄。 東北淪陷后,1933年10月1日,將克東設治局改為克東縣,隸屬黑龍江省。 1934年12月劃歸龍江省,1939年6月劃歸北安省管轄。 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戰(zhàn)爭勝利后,隸屬黑龍江省管轄。 1954年8月,松江、黑龍江兩省合并后,由黑龍江省直轄。 1956年3月.劃歸嫩江專區(qū)管轄。 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,嫩江專區(qū)一度撤銷時,曾劃歸齊齊哈爾市領導。 1985年1月,嫩江地區(qū)正式撤銷,克東縣劃歸齊齊哈爾市領導。 |
15、拜泉縣 清初,屬齊齊哈爾副都統(tǒng)轄地,清代中葉以后屬依克明安旗轄地,清朝晚期黑龍江將軍始放巴拜荒段,清光緒三十一年(1905),設巴拜荒務行局。 清光儲三十二年正月初八日(1906年2月1日),清廷批準,設置拜泉縣,隸屬海倫直隸廳管轄,縣署初設太平山(今新生鄉(xiāng)興盛村),清光緒三十三年(1907)秋縣署遷至三道鎮(zhèn),清光緒三十四年十月(1908年11月)遷駐新街基(今縣城)。 中華民國成立后,1914年6月,拜泉縣隸屬龍江道管轄。 1929年2月,撤銷道的建制后,改由省直轄。 東北淪陷后,初隸黑龍江省管轄,1934年12月劃歸龍江省,1939年6月劃歸新設之北安省管轄。 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戰(zhàn)爭勝利后,隸屬黑龍江省管轄,1956年3月劃歸嫩江專區(qū)管轄。 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,嫩江專區(qū)一度撤銷時,曾劃歸齊齊哈爾市領導。 1985年1月,嫩江地區(qū)撤銷后,劃歸齊齊哈爾市。 |
16、訥河市 清初,分屬齊齊哈爾、墨爾根副都統(tǒng)轄區(qū),為布特哈總管所屬游牧區(qū)。 清康熙三十年(1691),由布特哈總管管理該處八旗事宜。 清光緒二十年(1894)布特哈總管改設副都統(tǒng),將布特哈副都統(tǒng)衙門移駐博爾多站(今訥河老站)。 清光緒三十二年(1906)屬東布特哈,并于博爾多站東北1公里處建立街基筑城。 清宣統(tǒng)二年(1910)設置訥河直隸廳,隸屬黑龍江行省。 中華民國成立后,1913年1月28日,將訥河廳改為訥河縣。 1914年8月,將訥河縣劃歸龍江道管轄。 1915年3月,將訥河縣東部地區(qū)劃出設置克山設治局。 1929年2月,裁撤道區(qū)建制后,改由省直轄。 東北淪陷后,初隸黑龍江省,1934年12月劃歸龍江省管轄。 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戰(zhàn)爭勝利后,隸屬嫩江省管轄。 1949年5月,黑、嫩兩省合并后,劃歸黑龍江省管轄。 1954年8月設立嫩江專區(qū)后,歸嫩江專區(qū)管轄。 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,嫩江專區(qū)曾一度撤銷時,劃歸齊齊哈爾市領導。 1985年1月1日,正式撤銷嫩江地區(qū),劃歸齊齊哈爾市領導。 1992年9月2日,國務院批準,撤銷訥河縣,設立訥河市(縣級),改由省直轄,省政府確定由齊齊哈爾市代管。 名稱沿用至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