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荷塘區(qū) 《湘潭縣志·概述》記:戰(zhàn)國時,今荷塘區(qū)境域屬南楚,境內已開始植蓮,居民“飯稻羹魚”。 三國至唐初,歷為建寧縣著名驛鋪。 唐、宋、元時代,歷為湘潭縣著名村落。 明清時代,以驛鋪逐漸聚落為集鎮(zhèn)。 明時屬湘潭縣一都;清時屬三都、清末一度屬株洲撫民府(又稱株洲廳);民國初屬湘潭縣東一區(qū),民國末屬株洲鄉(xiāng)。 1951年6月株洲建市,劃入株洲市。 境內月塘(原鐵路地區(qū))、茨菇塘等地域先后轄于城市街道(后更名建寧街道、市區(qū)街道)、賀家土街道;太平橋、荷塘、龍州等農村區(qū)域轄于郊區(qū)。 1952年3月設為明照鄉(xiāng),后相繼并入宋家橋鄉(xiāng)、郊區(qū)人民公社(后更名朱田鋪人民公社)、白關人民公社。 1959年1月,蝶屏鄉(xiāng)由長沙縣劃入株洲市郊區(qū)。 1959年6月,株洲市以境內晏家灣、荷塘鋪、宋家橋一帶為行政區(qū)域,設荷塘鋪區(qū)。 區(qū)人民委員會駐晏家灣。 1960年7月,成立荷塘鋪城市人民公社,與荷塘鋪區(qū)合署辦公。 1969年7月,以原荷塘鋪、田心兩區(qū)和原中心區(qū)月塘辦事處轄境,設立株洲市東區(qū)(縣級),轄月塘、茨菇塘、宋家橋、田心4個街道、區(qū)政府駐晏家灣。 1984年4月,蝶屏、明照重新劃入株洲市郊區(qū),并恢復鄉(xiāng)建制,同時析置荷塘鋪鄉(xiāng)。 1997年5月,株洲市撤東、南、北、郊4個區(qū),以原東區(qū)的月塘、茨菇塘、宋家橋3個街道和原郊區(qū)的蝶屏、明照、荷塘鋪3個鄉(xiāng)為主要行政區(qū)域,始立荷塘區(qū)。 是年8月1日,荷塘區(qū)正式成立。 2001年10月,撤蝶屏鄉(xiāng)建仙庾鎮(zhèn)。 2005年2月,撤荷塘鋪鄉(xiāng)析置桂花、金山2個街道。 2015年11月,撤明照鄉(xiāng),并入仙庾鎮(zhèn)。 2016年9月,將仙庾鎮(zhèn)的星星、分路口、金塘、明照、龍洲5個建制村劃入宋家橋街道,將仙庾鎮(zhèn)的新市、桐梓坪2個建制村劃入金山街道。 2017年5月,將宋家橋街道的星星、東園、金塘、明照4個建制村劃出,成立明照街道。 2020年年末,荷塘區(qū)共轄有7個鄉(xiāng)級政區(qū)。 |
2、天元區(qū) 解放初,轄區(qū)分屬湘潭縣藕花鄉(xiāng)、藕靈鄉(xiāng)。 1959年劃屬株洲市郊區(qū),1965年劃歸株洲縣;1966年園藝場復劃入株洲市郊區(qū)。 1992年2月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,于園藝場轄區(qū)范圍成立株洲高新技術產業(yè)開發(fā)區(qū),同年12月經國務院批準為國家級開發(fā)區(qū)。 1997年5月31日,設立天元區(qū),轄原株洲縣的群豐鎮(zhèn)、馬家河鄉(xiāng)和原郊區(qū)的園藝場。 區(qū)人民政府駐黃河北路。 同年7月,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復同意調整株洲市市轄區(qū)行政區(qū)劃:天元區(qū)東、北以湘江河為界,南以群豐鎮(zhèn)與雷打石鎮(zhèn)界線為界,西以株洲市與湘潭市界線為界。 |
3、淥口區(qū) 五代,為楚潭州長沙府湘潭縣地。 北宋,為潭州湘潭縣地。 元朝,天臨路湘潭州地。 明朝,為長沙府湘潭縣地。 清朝,一度設株洲廳。 中華民國二十六年(1937年),為第一行政督察區(qū)湘潭縣地。 1949年,為長沙專區(qū)湘潭縣地。 1951年,以湘潭縣株洲鎮(zhèn)等地析置株洲市(縣級),屬長沙專區(qū)。 1952年,株洲市屬湘潭專區(qū)。 1956年,株洲市升為省轄市。 1959年,湘潭、醴陵2縣部分區(qū)域劃入株洲市郊區(qū)。 1965年4月,析株洲市郊區(qū)地置株洲縣,縣沿襲市名,駐淥口鎮(zhèn),屬株洲市。 1997年5月31日,國務院批準將株洲縣的群豐鎮(zhèn)和馬家河鄉(xiāng)劃入株洲市市區(qū)(天元區(qū))。 2018年6月19日,經國務院批準,同意撤銷株洲縣,設立株洲市淥口區(qū),以原株洲縣的行政區(qū)域為淥口區(qū)的行政區(qū)域,淥口區(qū)人民政府駐淥口鎮(zhèn)學堂路1號。 2018年12月18日,湖南省株洲市淥口區(qū)正式掛牌成立并召開成立大會。 |
4、攸縣 攸縣早在新石器時代初期就有人類繁衍生息。 原名“攸水縣”,縣以攸水得名,唐改攸縣。 春秋戰(zhàn)國攸縣屬楚黔中地。 秦在湖南設置12個縣,其中陰山縣、衡山縣、桂陽縣等,攸縣屬陰山縣。 西漢高祖五年(公元前202年),置長沙國。 攸縣、容陵均屬長沙國,攸縣之名第一次出現于史籍。 陰山縣屬桂陽郡。 元光六年(前129年),封長沙定王子劉福為容陵侯。 元朔四年(前125年)封長沙定王子劉則為攸輿侯。 東漢時攸縣、容陵均屬荊州長沙郡。 長沙郡轄攸縣等十一縣。 建安年間,荊州牧劉表的中郎將黃忠曾與劉磐共守長沙、攸縣。 攸縣、容陵皆屬吳,吳將容陵縣改為陰山縣。 三國吳太平三年(258),分長沙東部為湘東郡,西部為衡陽郡,陰山改屬湘東郡,攸縣隸湘東。 晉太康元年(280),破吳,沅湘降,置長沙郡,屬荊州,領攸、蒲圻十縣。 南朝齊攸縣、陰山均屬湘東郡。 南朝梁(531~555)始遷縣治于攸江之上。 此為老縣治之所在,即今網嶺鎮(zhèn)羅家坪村。 南朝陳(558~589)壬申,湘州刺史王琳襲據湘州。 辛巳(561)湘州降,罷羅州,改攸縣曰攸水,隸湘州。 隋攸水、陰山、茶陵、建寧(今株洲)四縣并入湘潭縣,屬衡山郡。 唐武德四年(621),廢湘潭縣,置南云州。 攸水縣分置為安樂、新興兩縣,與陰山縣、建寧、茶陵均屬南云州,州治設攸水縣治,貞觀元年(627)廢南云州,將攸五縣合并為攸縣,屬衡州衡陽郡。 武后圣歷元年(698),分出攸縣所轄茶陵舊地,復置茶陵縣。 五代后梁(907~935)、后唐、后晉三代,攸縣均屬潭州。 此時縣治由羅家坪遷至洣水北岸。 后漢乾祐元年(948),攸縣改屬衡州。 宋至道三年(997),以潭州屬荊湖南路,領長沙、攸、醴十一縣。 元攸縣以民至萬戶升為州,稱攸州,屬天臨路。 明洪武二年(1369),改攸州為攸縣,屬長沙府。 清攸縣屬長沙府。 民國3年(1914)廢府設道,攸縣屬湘江道。 民國11年廢道,縣直接屬省。 民國27年(1938)省、縣之間設“行政督察區(qū)”,攸縣屬湖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區(qū),專員公署設衡陽,后遷耒陽。 1949年,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,攸縣屬衡陽專區(qū)。 1952年改屬湘潭專區(qū)(專區(qū)后來改成地區(qū))。 1983年7月,實行市管縣體制,攸縣改屬株洲市。 |
5、茶陵縣 秦贏政二十六年(前221年),置茶陵縣,治所含今茶陵、炎陵縣全境,屬長沙郡。 [24]西漢高祖五年(前202年),屬長沙國。 元朔四年(前125年),改為茶陵侯國。 太初元年(前104年),廢侯國,復置縣。 新朝王莽元年(9年),易名聲鄉(xiāng)。 東漢建武六年(30年),復名茶陵縣,隸荊州長沙郡。 建武十二年(36年),改屬臨湘侯國。 建安十三年(208年),屬劉備轄地。 建安二十年(215年),屬孫權轄地。 晉太康元年(280年),屬湘東郡。 南北朝劉宋后,先后為蕭梁、陳梁轄地,均屬衡州。 隋開皇九年(589年),茶陵與攸縣、陰山、建寧等縣并為湘潭縣。 唐武德四年(621年),廢除湘潭縣復置茶陵縣,屬南云州。 貞觀元年(627年),茶陵與陰山、建寧、安樂、新興等縣并入攸縣,為衡山郡轄。 圣歷元年(698年),復置茶陵縣,屬衡山郡。 天寶元年(742年)至五代后周,均屬衡州轄地。 北宋乾德元年(963年),為衡陽郡轄。 南宋紹興元年(1131年),改屬衡州。 紹興九年(1139年),升縣為軍。 嘉定四年(1211年),析康樂、霞陽、常平3個鄉(xiāng),置酃縣(今炎陵縣)。 元初廢軍為縣。 至元十一年(1274年),屬衡州路。 至元十九年(1282年),茶陵升縣為州,直屬湖南道。 后改屬衡州路。 明洪武元年(1368年),屬潭州府。 洪武五年(1372年),廢州為縣,改屬長沙府。 成化十八年(1482),茶陵升縣為州,直至清末,隸屬長沙府。 民國二年(1913年)9月,茶陵廢州為縣,屬湖南省湘江道長沙府。 民國三年(1914年),直屬湘江道。 民國十一年(1922年),廢道,茶陵縣直屬湖南省。 民國二十六年(1937年)12月,全省設9個行政督察區(qū),茶陵縣屬第五行政督察區(qū)。 民國二十九年(1940年)4月,改屬第二行政督察區(qū)。 1949年9月至1952年10月,茶陵縣屬衡陽專區(qū)。 1952年11月至1983年6月,茶陵改屬湘潭專區(qū)。 1983年7月,改屬株洲市。 |
6、炎陵縣 西周,炎陵地屬荊州。 春秋,屬楚國,戰(zhàn)國,屬楚黔中郡。 秦始皇二十六年(前211年),分黔中地為長沙郡,炎陵地屬長沙郡。 漢高祖五年(前202年),設茶陵縣,隸屬長沙王國,炎陵地屬茶陵縣。 東漢建武六年(30年),改長沙國為長沙郡,又隨茶陵縣隸屬長沙郡。 南宋嘉定四年(1211年),析茶陵軍康樂、霞陽、常平三鄉(xiāng)置酃縣,仍隸茶陵軍。 元至元十一年(1274年),廢茶陵軍,酃縣改屬衡州路。 明洪武三年(1370),廢路置府,那縣隸衡州府。 清代,上隸無變化。 民國2年(1913),廢府置道,酃縣隸湖南省衡陽道。 民國9年,廢道,郡縣直屬省管。 民國26年,湖南設立9個行政督察區(qū),酃縣隸屬第五行政督察區(qū)。 民國29年,全省劃為10個行政督察區(qū),酃縣隸第二行政督察區(qū)。 1949年10月,酃縣隸屬衡陽專區(qū)。 1952年11月,改隸湘南行署。 1954年7月,湘南行署撤銷,酃縣改隸郴縣專區(qū)。 1958年12月,撤銷酃縣建制,并入茶陵縣,隨茶陵縣隸湘潭專署。 1961年6月,恢復酃縣,仍隸湘潭專署。 1983年7月,改屬株洲市。 1994年4月,因炎帝神農氏安葬于縣西鹿原鎮(zhèn)鹿原陂,報經國務院批準,改酃縣為炎陵縣。 |
7、醴陵市 春秋戰(zhàn)國,屬楚國黔中郡。 秦朝,屬長沙郡臨湘縣。 漢高祖五年(前202年),屬長沙國臨湘縣。 史記記載“醴陵······四年四月丙申侯越元年”,記錄了漢高后四年(前184年),封長沙王相劉越為醴陵侯。 [30]東漢,從臨湘縣劃出一部分置醴陵縣,并從湘南縣劃入部分地區(qū)。 時縣境東到江西楊岐山,西至湘江沿岸。 據此,醴陵建置伊始。 三國時,醴陵屬吳國荊州長沙郡。 隋初,屬荊州長沙郡。 大業(yè)三年(607年),改臨湘為長沙縣,撤醴陵并入長沙。 唐武德四年(621年),復從長沙縣劃出置醴陵縣。 宋朝,醴陵縣隸屬荊湖南路潭州長沙郡。 元元貞元年(1295年),醴陵縣升為醴陵州。 [30]天歷年間(1328年—1330年),由州降為縣。 至正二十四年(1364年),復升為州。 明洪武二年(1369年),醴陵州復降為縣,屬長沙府。 清康熙三年(1664年),醴陵縣隸屬湖南省長寶道長沙府。 中華民國元年(1912年),醴陵縣隸屬湖南省湘江道。 民國二十六年(1937年),醴陵縣隸屬第一行政督察區(qū)。 1949年7月,醴陵和平解放,醴陵縣屬長沙專區(qū)。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1952年長沙專區(qū)改名湘潭專區(qū),醴陵縣屬湘潭專區(qū)。 1983年7月,醴陵縣劃入株洲市管轄。 1985年5月24日,國務院批準撤銷醴陵縣,設立醴陵市(縣級市),由株洲市代管,8月15日,醴陵市掛牌成立。 |